一、什么是競買保證金?
所謂競買保證金,是指競買人為辦理競買手續并出席拍賣會而繳納的保證金。它約束競買人誠實、信用、符合競買條件。拍賣期間慎重對待競買行為,競價即有效不得悔拍,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二、什么是履約保證金?
(1)合同履約金是指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種金錢保證。并在雙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時才予以退還。
(2)履約擔保是工程發包人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或違約,并彌補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競買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
(1)意向競買人必須以銀行轉賬的方式通過本人銀行卡(自然人報名)/本單位(企業報名)開戶銀行基本賬戶足額轉出競買保證金至每期公告所指定的賬戶。
(2)競買保證金必須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匯入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不接受以現金入賬方式,并在匯款用途中注明標的名稱,意向競買人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的,則無資格參與競價。由于意向競買人遲匯、錯匯、誤匯等未按規定提交競買保證金而引起的風險責任由意向競買人自負。
(3)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在辦理完成相應繳款、簽訂相關合同及移交等手續經委托方確認無違約行為后,約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息)。如競買不成,競買保證金在項目結束后約5個工作日內統一退還(不計息)。具體退還時間根據每期的項目公告為準。
(4)競買人取得標的后違約的,其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履約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
競得人成交后在公告的約定時間內,向委托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并與委托人簽訂相關合同,合同簽署完成后依據公告所約定的時間范圍內將余款退還給競得人。
請競買人仔細閱讀公告內容,在報名前將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并備注標的物名稱。